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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不停車收費系統啟用 電子標簽刷滿400次可全額退款

2008-04-16 09:25 浙江在線-今日早報

導讀:記者昨天從滬杭甬高速公路公司了解到,經過3個多月的試運行,高速公路不停車收費系統從本月起正式啟用。小車和客車司機,只要花400元就可以租用感應電子標簽,使用滿400次后,租金全額退還。

   過一個收費站,只要兩三秒就能完成刷卡收費整個過程。記者昨天從滬杭甬高速公路公司了解到,經過3個多月的試運行,高速公路不停車收費系統從本月起正式啟用。小車和客車司機,只要花400元就可以租用感應電子標簽,使用滿400次后,租金全額退還。 

  通行速度提高2-6倍 

  不停車收費系統簡稱“ETC”,是目前世界上最先進的路橋收費方式。當車輛以15公里左右的時速經過ETC車道時,可實現不停車繳費通行,全過程只要兩三秒鐘。 

  按正常的流量計算,司機通過收費站時完成“停車、遞錢、找零、離開”這一套流程需要十二三秒。如果是刷統繳卡、銀聯卡,需要五六秒。不停車收費系統全面鋪開后,通行速度可提高2—6倍。 

  滬杭甬高速公路去年底開發(fā)了與人工收費模式全兼容的不停車收費系統,并在大云、杭州、紹興、寧波4個收費站投入試運行。 

  400元“押金”可退回 

  要實現不停車收費,首先必須在車上安裝一個電子感應標簽。電子標簽必須與用戶的銀聯卡(目前還未開通)、滬杭甬高速公路預付卡或地方“四自卡”(有站點限制)配合使用,并允許后臺扣繳。目前不停車收費業(yè)務只限單位或個人的客車和轎車,貨車暫不實施。 

  為了不增加車主負擔,電子標簽可采用租借方式,一次性付400元押金,使用400次后,可全額退款。但使用中,不得將電子標簽轉移到其他車輛上。 

  使用時,車主還需要保證賬戶里有足夠的資金,一旦余額不足,可用其他方式繳費。 

  目前已有500多輛車安裝了電子標簽,絕大多數都是客運車輛。 

  兩道欄桿防止沖卡 

  使用不停車收費系統,車子通過收費裝置時車速不得超過15公里/小時,并確保前后5米車距。未安裝電子標簽的車輛不要進入ETC車道。 

  為了防止跟車沖卡或者高速沖卡等情況,ETC通道在前后10多米距離安裝了兩道欄桿。經測試,前一輛車通過時,后一輛車即使想跟車,也來不及過第二道欄桿。而且即使沖過兩道欄桿,目前高速公路上也是全程監(jiān)控,車子在下一個點也肯定會被攔下來。 

  長三角聯網的路還很長 

  目前滬杭甬高速在大云、杭州、紹興、寧波4個收費站設置進出共8個ETC車道,上方會懸掛醒目的標志。公司將根據運行情況,逐步增加ETC車道。 

  根據計劃,蘇浙滬皖高速公路收費站都將進行改造,一方面保留傳統現金人工支付車道,一方面設立互相兼容的電子付費系統。到今年底,長三角高速公路要全線實行不停車收費。 

  但在試行中已經暴露幾個問題,首先需要各地建立聯網的付費結算平臺,但目前江浙滬三地高速公路管理部門不但結算方式各異,且發(fā)卡機構、種類也不盡相同。 

  其次,需要車主事先在賬戶內充值,跨省通行費動輒數百元,能否實時結算、結算過程是否安全,都不能百分百保證。 

  最后,電子標簽雖然可以通過租借方式發(fā)放,但需要使用滿400次才可以退還押金,對一般私家車主來說,要用這么多次還是比較難的。